再生资源煤炭财政奖励(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

2023-05-08 13: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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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关心再生资源煤炭财政奖励(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这个事情,环保百科小编整理了再生资源煤炭财政奖励(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煤炭贸易、再生资源行业长期都会存在上游供应商提供的进项不足,而又必须给下游客户开出足额的专票,这就造成煤炭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压力巨大,金税三期没上线之前有的老板还能够抱着侥幸心理买点F票来冲进项,而如今金税三期功能的强大很多企业老板都见识到了。因此,现如今大多数煤炭企业老板都经常让企业财务人员寻求一些税收优惠园区(税收洼地)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税负。

今天,笔者就来给大家介绍两个比较适合煤炭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入驻的税收优惠园区,不需要企业实体办公和入驻,税收也非常优惠,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由于进项不足导致的税负压力。

江苏园区

对入驻江苏园区的煤炭贸易企业或者其他贸易企业,可享受园区相应税收奖励和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税将按照地方留存40%-90%奖励(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比例为50%),企业所得税按照开票额0.25%-2%核定征收。

煤炭贸易企业可在江苏园区设立公司,公司形式可根据情况以新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形式设立。比如河南某煤炭贸易公司甲,在《节税精灵》对接的江苏园区设立一家新公司A,每年将一个亿的业务交给新公司承接,新公司直接与甲公司原有的上下游企业签订合同,正常在园区纳税,享受增资税奖励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A公司进项按照销售额的50%计算(其他成本不计),A公司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1亿-5000万)/1.13%*13%=575万

附加税:69万

企业所得税:1亿*0.25%=25万

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的50%:575万*50%*60%=172万

实际纳税总计:575万+69万+25万-172.5万=496万

实际总税率4.96%,相当于主体甲公司这一个亿的业务总税率为4.96%,比起正常纳税节省了至少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税费,并且是通过享受地方政府政策,完全合理合法,企业老板也非常放心。

重庆园区

再生资源企业可在《节税精灵》对接的重庆园区设立公司,公司形式可根据情况以新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形式设立。新设立的公司可享受当地园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40%-90%奖励,其中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为50%,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为40%,奖励计算方式如下。

举例:某再生资源贸易公司乙入驻重庆园区,增值税全年缴纳2000万,企业所得税缴纳200万。

按照地方留存80%奖励。

增值税奖励金额=2000万*50%(地方财政留存)*80%=800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金额=200万*40%(地方财政留存)*80%=64万

相当于公司乙采用地方政府扶持政策合理合法节省了864万税务支出。关于园区政策详情请关注——《节税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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