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百科今天分享《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9月1日起实施,大家是否对《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9月1日起实施感兴趣呢。
市生态环境局严查工地噪音。
“工地噪音这次可彻底得到了根治!新条例出台后可以按天处罚,周边居民也算是能睡个安稳觉了。”居住在工地附近的张阿姨对记者说。居民的安心得益于9月1日开始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了解,《条例》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战略目标,总结和固化已有环境保护好的经验做法,并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也是我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
条例为生态安全筑牢屏障
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条例》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优化完善,在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情形外,将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建筑施工作业,拒不改正的行为纳入按日连续处罚的范围。
据了解,该《条例》是1994年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升级版”。其中,《条例》明确以保护优先为基本原则,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三线一单、区域生态环境评价以及环境功能区划等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条例》还明确生态修复的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与成效评估要求,并从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的多样性保护出发,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体系,为生态安全筑牢了屏障。《条例(表决稿)》立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本法的定位,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并作出了一系列关于生态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建设“双碳”先锋城市
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进行了规定。据记者了解,《条例》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要求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碳中和路线图,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明确建立本市碳排放管控机制,授权市政府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标准,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同时也要求了深圳政府建立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通过设定固定总量的排放额度,约束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的年度碳排放。
同时建立碳普惠机制,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排行为进行量化,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鼓励企业开展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措施和行动。
(编辑:逍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