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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至15日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截至2019年底,我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8.45亿立方米;全市万元GDP用水量20.1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2.45立方米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714;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率达到56%。
多年来,我市在充分利用本地水源、积极争取外调水的基础上,大力挖掘节水潜力,节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市确定了水资源统筹配置原则,强化优水优用,突出非常规水源利用,即高效利用引江、引滦外调水,主要配置于城乡生活和工业生产,兼顾城市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地表水(充分利用汛期雨洪水和境外客水),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大力压采地下水,2020年全市深层地下水开采量降至0.65亿立方米,预计到2022年实现深层地下水基本“零”开采,将地下水作为应急储备水源;充分利用再生水,深处理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和市政杂用,污水处理厂达标出水主要用于生态,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2%;大力推动工业规模化应用淡化海水,结合区域现状,分类施策,以点对点方式直供重点工业企业,2020年淡化海水利用量达到4200万立方米。
我市构建了节水型价格机制。推行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差别定价。地下水资源税实行差别定价,为4元—5.8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按照不同用途定价,城区居民生活用水4.9元/立方米,且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统一为7.9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水价为22.3元/立方米。
我市在原有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的基础上,开展了节水型系统(行业)、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形成了全方位、多层面节水型载体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51.14%、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41.76%,创建完成节水型系统(行业)13个,9个区完成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积极推进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全部市管机关及50%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已建成节水型单位。
我市积极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改革面积457万亩,在蓟州、宝坻、武清、宁河、静海等5个区安装计量设施4922台套,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未安装计量设施的采用“以电折水”核定灌溉用水量,已实现灌溉计量全覆盖。(记者 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