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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通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指导意见》、《关于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二级应急响应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在突出抓好外防输入、内防聚集暴发、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基础上,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区出入管理方面
全市住宅小区取消“本小区居民每户(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只允许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品”的要求,不再限制小区居民出入次数和人数。
每个住宅小区原则上继续实行1个出入口管理。所有居民出入小区时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必须亮“龙江健康码”(本小区居民也可扫“智慧市民通”验证身份),如有异常,要主动配合和接受相应的管控措施。
不能自行申领“龙江健康码”和“智慧市民通”的小区居民,可以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帮助申请领取纸质“智慧市民通”码,并随身携带接受检查,测温正常后出入小区。
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小区,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小区的,要经出入口工作人员与相关业主联系确认,来访人员出具“龙江健康码”,测量体温正常,登记备案,方可进入小区。
小区内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禁止出行,不得接受其他人员探视,每天测量2次体温并上报,直至隔离期满。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市民通”数据平台,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随访。
倡导小区居民错时错峰出入,尽量避免在小区出入口集聚,理性接受出入管理。
小区居民要进一步做好自我防护,尽量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禁止在小区院内集聚。小区内活动室等场所暂不开放。
住宅小区要采取科学消毒措施,楼道、电梯、扶手、垃圾箱等重点部位每日消毒1次,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消毒。
二、公共交通运营方面
3月12日起,市区(包括:高新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大同区、让胡路区、红岗区)陆续恢复常规公交运营,首批恢复11条重点线路:快1线(东站经新玛特、万达至西站)、快5线(大同经乘风庄至西城区)、快101线(大同经萨尔图至客运枢纽站)、环2线(人民医院至市政府、万达)、1路(红岗至公交总站)、2路(让胡路站至公交总站)、12路(八百垧经乘风庄至公交总站)、21路(公交总站经龙凤至大庆东站)、33路(开发区经外包园至益民站)、805路(湖滨教师花园经东城领秀至乙烯)、806路(交投公交公司经萨区政府至公交总站)。
四个县公交也要同步恢复,具体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公交线路恢复后,暂不执行减免票政策(法定减免除外),鼓励乘客线上支付或办理通勤票。公交公司必须严格控制乘车人数,避免车内拥挤。乘客必须戴口罩、亮“龙江健康码”、测温正常方可乘车,在车内保持合理距离。
3月12日起,大庆市域内恢复客运场站和班线运营,营运车辆实行出发地至目的地“点对点”营运,必须进站卸客,沿途严禁私自停车下客。
三、服务业方面
全面放开我省规定的负面清单以外的服务行业企业,包括:商场(百货业态)、餐饮(外卖线上服务)、住宿、理发(单剪)、洗染(洗涤熨烫染色)、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二手车交易市场、洗车、建材家居、五金交化、家政服务、宠物医院、家电维修、人像摄影、再生资源回收、保险、证券、小额贷款、典当、融资担保、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各类服务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
我省规定的负面清单目录里的服务行业企业,一律暂缓开复工。暂缓开复工的服务行业企业包括:服装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堂食)、会展业(含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健身房、台球厅、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舞厅、酒吧、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美发、旅游景区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场所。
对计划复工复业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实行防疫工作承诺制,各企业要制定防疫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复工复业时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或工作指南开展经营活动。相关部门检查发现不履行复工复业承诺、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企业,要停业整改。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四、公共场所管理方面
商业网点、办事大厅、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站、交通枢纽等相关公共场所,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所有进入人员必须配合接受测温,必须佩戴口罩,必须亮“龙江健康码”通行。如有异常情况,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采取的管控措施。
禁止在公共场所组织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等,不得组织现场人员集聚的促销、展览展示等活动。
要引导、支持广大市民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客户端等“不见面”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频次。
五、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管理方面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承诺即复工。
实行“龙江健康码”管理的我省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岗员工,亮“龙江健康码”可直接上岗。
对从疫情严重省份和地区之外的其他省返岗的员工,持有户籍地健康证明或两地互认健康码的员工,以及采取包车、包机、包火车车厢、“点对点”专车接送等方式返回的员工,均可直接上岗。
对没有户籍地健康证明和两地互认健康码的我省以外返岗员工(非疫情严重地区),抵庆体检合格后,到各县(区)提供的集中居住场所(宾馆),单人单间居住,可缩短隔离期限(不能低于48小时),采取“点对点”接送方式直接上岗工作,满14天后解除集中居住。
减少企业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采取错时错峰轮岗上下班。实行工作车间(办公室)与员工宿舍(住宅小区)“两点一线”管理,对工作场所、食堂、电梯、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
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六、交通卡口管理方面
继续加强城市入口重点卡口管理,保留现有3个查控卡口(哈大高速2个、大广高速1个),利用“龙江健康码”和公安“智能身份证采集APP”,对外来人员进行核查,防止外来涉疫风险输入大庆。
七、市外来庆人员隔离方面
市外来庆人员、大庆户籍返庆人员必须通过手机微信等网络平台主动申领“龙江健康码”,生成本人的健康通行验证码。出入大庆市各类场所、从事各类活动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测温、亮“龙江健康码”通行。
我省公布的省内低风险地区来(返)庆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亮“龙江健康码”通行,不需要隔离。
国家公布的我省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庆人员,持有户籍地健康证明或两地互认健康码的,不需要隔离。没有户籍地健康证明和两地互认健康码的,依据抵庆体检后的结果,按照规定实行相应的管控措施。
国家和我省公布的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来(返)庆人员,自到达日起需居家隔离14天。
国境外来(返)庆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其他省(区、市)进入大庆市的来华(归国)人员,按照入境和入省时间,在我省集中或居家隔离,必须满14天。对已在我省其他市地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满14天的人员,到庆后不需要再次进行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但需进行核酸检测。
经我省口岸或者其他省市来我市的来华(归国)人员,要第一时间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径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等情况向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报告,入境人员的亲属、企业法人在其入境前要向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报备。对故意隐瞒不报或不按照政府防控措施进行主动申报,未自行隔离14天,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传染病传播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对于国家、我省适时调整的相关防控内容和管理措施,我市也需进行相应调整的,将及时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如有与本公告相冲突的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各县区参照执行。
本公告解除之日另行通知。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