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百科今天分享焦作市出台《强化工业企业散尘治理工作方案》,大家是否对焦作市出台《强化工业企业散尘治理工作方案》感兴趣呢。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三散”治理,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散尘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日前,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专门制订出台了《焦作市强化工业企业散尘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即生产过程收尘到位、料运输抑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实现全部密闭,禁止露天堆放。
《方案》强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格按照《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焦作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管理的通知》和《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无组织排放验收表逐条开展核查,对达到有关要求的工业企业,出具核查意见;对未达到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工业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而在对治理设施和治理措施进行核查的同时,还要注重管理措施的核查,要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治理设施、产污生产设施生产间等重点治理必须严格落实“三牌”管理制度,并安装监控摄像头,视频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天。要对运输量大、散装物料堆存多的火电、水泥(含粉磨站)、砖瓦、混凝土搅拌站、耐材、陶瓷、碳素等行业开展“以克论净”,并重点对原料库、成品库门前、物料运输道路、物料转运路线、厂区大门口等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无组织排放治理到位。
《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组织人员对各地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如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各县(市)区已核查验收通过的工业企业不符合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人员实施追责;对未进行核查验收擅自开工生产的工业企业要依法停产整治;对拒不执行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另外,实施停产整治企业须经市县两级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据悉,各县(市)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工作已纳入2019年度各地政府环保目标、环保系统目标考核范围,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的县(市)区,将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的工业企业,将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名单,并实施最严厉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编辑:逍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