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天津市失信企业主动补缴税款

2019-02-18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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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环保百科带来天津市失信企业主动补缴税款,如果您想了解天津市失信企业主动补缴税款,请往下看。

税收“黑名单”新规降实
我市失信企业主动补缴税款

“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就能够纳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了。请注意新《办法》修改了躲避追缴欠税标准,别再是往常的 ‘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了。”在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工作人员提醒相关企业负责人。

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发布办法》1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加强“黑名单”制度宣传,依法全面降实税收违法联合惩戒措施。他们在接待纳税冉踩场所摆放税收违法“黑名单”治理制度宣传资料以及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利用开展税务检查等时机向企业发放《提示函》。

“新《办法》较之前有无数改动,如唇材提醒太故意义了。”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新《办法》将走逃(失联)企业纳入了发布范围,将“具有偷税、躲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辟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明确作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之一,包括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决定前基本走逃(失联),以及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决定后走逃(失联)的。而且,还延长了发布时限,规定“涉及严峻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为3年。此外,还拓展了信用救济措施范围,修改了惩戒措施,以鼓舞纳税人主动纠正税收违法失信行为。

经过宣传,纳税人提高了税法遵从。随着“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大格局逐步形成,失信企业纷纷主动补缴税款和罚金。近一具多月以来,仅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查办的涉税案件中,就有14家企业在检查期间主动申报纳税,有33家企业按照税务处理、处罚通知书要求及时缴纳税款和罚款。(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王玉良 贾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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