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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养老托育23条落实措施、38项重点任务——
普惠服务,托稳“一老一小”的幸福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为做好“一老一小”民生保障,近日我省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5个方面23条落实措施,并列出38项重点任务。10月26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明确目标,
养老托育聚焦“普惠性”
江苏是人口大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岁婴幼儿总数接近常住人口的四分之一,常住人口老龄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14个百分点,近十年上升了5.85个百分点,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增大。同时,随着“全面三孩”和优化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社会对科学育儿、托育服务认同度不断上升,婴幼儿入托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发展养老托育服务、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是最现实、最紧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中,“普惠性”是一个高频词。“目前,我省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特别是面向城乡特困、低保等特殊人群的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保障水平也越来越高。但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家庭的养老、托育问题,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省发改委副主任李荣锦解释,普惠性服务,就是通过政府给政策、企业降价格、使用者付费的方式,做到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
为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空间规划布局、强化居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举措,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
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7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全省每个街道建成1所以上具备全托、日托、居家探访、医疗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护理院,各设区市建成1所三级老年医院,实现县级行政区域老年大学全覆盖……《实施意见》为全省“一老一小”服务保障设立了五年“硬指标”。
“‘十四五’是加快补齐养老托育服务能力短板、扩大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窗口期’。围绕《实施意见》目标,近期将印发贯彻落实通知,进一步分解细化各地各部门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李荣锦说。
优化服务,
满足“一老一小”多层次需求
眼下,养老托育行业发展面临场地有效供给不足、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专业服务人才短缺等共性难题,优化养老托育服务的有效供给、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是当务之急。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从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状况看,‘人’的数量、素质直接决定着养老服务的层次和水平。”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为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成全国首家本科起点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并持续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前,全省建成专业化认定机构34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2700余名。
沙维伟表示,“十四五”时期,全省将进一步强化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力度,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从事各类养老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5万名,其中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不少于10万名,新增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10所以上,毕业生年均超过3000人。
三孩生育政策深入实施,如何解决托育难、入园贵难题?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祁爱平介绍,近两年来,全省共建成普惠托育机构187家,有效增加了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各地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型、托幼一体型、单位服务型等多种模式托育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接下来,我省将深入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重点建设一批普惠示范托育机构。同时,鼓励多方参与,支持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规模,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实现幼有所托、幼有善育。”祁爱平说。
加强配套,
保障养老托育土地、资金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