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由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市(州)上年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020-03-23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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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环保百科带来由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市(州)上年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如果您想了解由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市(州)上年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请往下看。

本次修订要紧环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区不空气质量达标都市与非达标都市,空气质量达标都释狃再扣罚财政资金;二是允许空气质量达标都市质量指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三是对超出一定范围内波动的空气质量达标都市扣减40%的激励资金。空气质量未达标都市激励办法别变。

办法明确,省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和同比改善事情举行考核。其中,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分为差别多目标任务和奋斗目标任务。考核分为了悼分:一是对各市(州)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落比例年度目标任务事情举行考核,视任务完成事情赋予激励或约束;二是对各市(州)当年达标天数率、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与上年同比变化事情举行考核,视改善事情赋予激励。

记者了解到,今年省级设立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共1.5亿元,其中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激励资金占比70%,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占比30%。 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激励资金采取“等额预分、次年清算、据实考核、分档扣收、等额扣罚”方式处理。每年初,省财政将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激励资金等额预分配到各市(州)。次年初,由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市(州)上年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事情举行考核。

值得关注的是,已达标市(州),在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波动范围内的全额奖励预分配部分;超出波动范围且变差的,扣收激励资金预分配部分的40%。

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则按照“等额预分、次年清算,据实考核”方式处理。关于有改善的市(州),按照改善率予以激励;关于环境空气质量没有改善的市(州)别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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