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2020-03-08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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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环保百科带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如果您想了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请往下看。

3月7日上午,记者从氨鹫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公布会上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对于时期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氨鹫省将实施时期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估计减收159.7亿元。

自2020年2月起,我省对企业差别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受疫情阻碍生产经营浮上严峻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差别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享受减免费用的基础上,能够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别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且在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别受阻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因受疫情阻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参保单位和人员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据悉,此项政策的实施,可以最大程度地缓解企业非常是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艰难,落低新冠肺炎疫情阻碍,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免政策实施后,可以保证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脚额支付。(记者 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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