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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百科今天分享五被告当庭均表示政府已磋商完毕,法院应驳回绿会诉讼请求,大家是否对五被告当庭均表示政府已磋商完毕,法院应驳回绿会诉讼请求感兴趣呢。
公众诉讼提起在先,在公众诉讼中止审理期间,政府诉讼又提起,并先于公众诉讼开庭审理,那么在先提起的公众诉讼何去何从?
12月26日上午九时,绿会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案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以上的五被告中,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有机硅公司)、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麟丰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丰达公司)在公众诉讼中止期间与省政府磋商完毕,并已支付完磋商款项。另二被告也同时是政府诉讼被告。
庭审中,虽然绿会代理人表示公众诉讼早在章丘“10.21”特大危废倾倒案发生后的2016年初就提起公益诉讼并被济南中院受理,早于政府诉讼一年多,但五被告纷纷表示政府诉讼及磋商已经进行,其中万达有机硅公司、麟丰公司表示已经全部履行了赔偿协议,利丰达公司表示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为此,三家公司提出不应重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两家公司称政府诉讼已经开完庭,法院没必要再审理绿会提起的公益诉讼,请求法院驳回绿会诉讼请求。
对于绿会提出生态服务功能期间损失的诉讼请求,五被告表示该项诉讼请求已被山东省环保厅的诉讼请求涵盖,没有必要再提出,依旧请求法院驳回。
对于赔礼道歉及承担合理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五被告表示不予认可。
上午的庭审进行了三个小时,公众诉讼与政府诉讼的关系和衔接还需法院进行依法认定。
(编辑:We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