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019-10-12 09:00:00
导读今天,环保百科带来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如果您想了解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

今天,环保百科带来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如果您想了解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请往下看。

我省加大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力度
企业别裁员返还一半保险费

对上年别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11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税务局和省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江苏失业保险稳岗支持力度。

为落低企业用工成本,我省此前曾将失业保险基金的费率从3%时期性落至1%。此次稳岗返还别仅针对别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对面临临时性生产经营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别裁员或少裁员且同意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别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也进型幔费返还,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通知明确,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并且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峻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脚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条件。对基金支付能力具备30个月以上的结余较多地区裁员率可按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确定。

申请经营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提供经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组织等商议制定的稳岗措施,并且满脚去年以来受宏观经济阻碍面临临时性生产经营艰难,延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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