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浙江融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3-07-02 11: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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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发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融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互保额度共计25.25亿元,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如下表: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及互保额度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1.10”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 调剂原则

上述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实际发生担保时,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各公司间调剂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担保调剂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2.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预计担保额度;

3.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两类预计担保额度之间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4.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调剂预计担保额度。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

1、成立时间:2006年7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90991629A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网新双城大厦4幢 14 楼

5、法定代表人:赵勤

6、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工程、交通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设备采购,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和安装服务,经营进口业务(不含分销),计算机系统集成。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众合轨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纳”)

1、成立时间: 2002年9月12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7429442466

3、注册资本:9,666.67 万元人民币

4、住所:开化县华埠镇万向路5号

5、法定代表人:何昊

6、经营范围:生产:单晶硅及其制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批发、零售: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60%的股权,浙江海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8、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海纳半导体(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山西)”)

1、成立时间:2021 年9 月16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M9F2K3C

3、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3、住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锦绣街69号小微二期综合楼424B区

5、法定代表人:沈益军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浙江海纳拥有其 100%的股权,山西(海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8、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四川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智控”)

1、成立时间:2017年04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6MA6CNH780H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住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凤凰大道666号8号楼3单元

5、法定代表人:赵勤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技术、电力自动化系统技术、通信系统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研究、制造;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子公司众合轨道拥有其9.4%的股权,四川智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天津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智控”)

1、成立时间: 2019年7月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6QGX08B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临港怡湾广场3-211-01号、3-211-02号

5、法定代表人:赵勤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电子工程技术、电力自动化系统技术、通信系统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研发;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天津智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六)众合智行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智行”)

1、成立时间:2021年8月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KJG2094

3、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幢410室

5、法定代表人:赵勤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众合智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七)浙江中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博照明”)

1、成立时间:2014年02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599599004G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68(1幢101)

5、法定代表人:何昊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服务:承接照明节能工程;销售、维修(限上门维修):LED灯、光电产品、电子产品;节能技术、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网新智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智林”)拥有其 100%的股权,中博照明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八)杭州临安天元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智能”)

1、成立时间:2014年12月5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3218733550

3、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幢304室

5、法定代表人:鄢瑞宜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列车技术、计算机、传感设备、轨道交通控制技术、轨道交通机动控制系统、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网新智林拥有其 100%的股权,天元智能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九)杭州临安众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众合智能”)

1、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321886535N

3、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02室

5、法定代表人:何昊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列车技术、计算机、传感设备、轨道交通控制技术、轨道交通机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列车技术,计算机,传感设备,轨道交通控制技术,轨道交通机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生产;动车组车厢视频监控、受电弓视频监控等监控产品、乘客信息系统等轨道交通智能化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电子产品,传感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光磁电检测设备,铁路检测设备及配件销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除砂石)、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网新智林拥有其 100%的股权,

临安众合智能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十)杭州临安天元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中控”)

1、成立时间:2014年12月5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32187338XD

3、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幢305室

5、法定代表人:鄢瑞宜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中控信息技术及电气自动化设备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天元中控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级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1)众合轨道、天津智控、众合智行、中博照明、天元智能、临安众合智能及天元中控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四川智控之间为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3)浙江海纳、山西海纳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担保:鉴于浙江海纳、山西海纳日常经营情况良好,能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4、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及支付义务等各类负债类业务。

5、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时,除全资子(孙)公司外,四川众合智控其他股东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浙江海纳、山西海纳日常经营情况良好,能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前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额度,主要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对资金的需求量而定,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规模,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4,738.6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1.2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105,918.2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95%;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5,500万元人民币,占 2021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6.7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1.10”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额度调剂

公司向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联营企业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众合霁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霁林”)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H38P388

3、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10室

4、法定代表人:顾一心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光纤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关系结构图如下:

8、关联关系说明:

众合霁林系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数智”)的控股子公司,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92%的股份(注),故形成关联交易。

注:2021年8月19日,公司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的首次授予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7,471,062股,博众数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之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 元)

注:众合霁林成立于2020年4月。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达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达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康新能源”)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60599633J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301-2室

4、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5、注册资本:1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蓄电池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关系结构图如下:

8、关联关系说明:

达康新能源系博众数智的控股子公司,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92%的股份(注),故形成关联交易。

注:2021年8月19日,公司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的首次授予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7,471,062股,博众数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之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 元)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被担保方拟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的另一股东博众数智以其持有的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3、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4、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及支付义务等各类负债类业务。

5、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解决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满足其持续发展需要提供的担保。

2、反担保情况:

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的另一股东博众数智以其持有的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为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认为众合霁林、达康新能源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促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 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4,738.6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1.2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105,918.2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95%;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5,500万元人民币,占 2021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6.7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双方经营所需,拟与关联方——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霁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霁林进出口”)建立互保关系,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具体额度如下表: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1.10”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990394K

3、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4、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密封件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情况:

8、关联关系说明:

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92%的股份(注),故形成关联交易。

注:2021年8月19日,公司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的首次授予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7,471,062股,博众数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之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 元)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 浙江霁林进出口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801-3室

2、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34762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模具销售;集装箱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结构图如下:

8、关联关系说明:

霁林进出口系博众数智的全资子公司,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92%的股份(注),故形成关联交易。

注:2021年8月19日,公司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的首次授予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7,471,062股,博众数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之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互保额度是公司与博众数智及其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及形式的确定以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设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1、公司与博众数智及其子公司霁林进出口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2、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3、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及支付义务等各类负债类业务。

4、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1、关联担保原因:根据公司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资金需要,建立互保关系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求。

2、董事会认为: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互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反担保情况:公司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为博众数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促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 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4,738.6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1.2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105,918.2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95%;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5,500万元人民币,占 2021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6.7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2021年度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或存货 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 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明细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度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明细说明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四)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五)存货跌价准备

(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089.5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394.2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3,924.72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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