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涉及洗钱(再生资源回收处理)

2023-01-06 09: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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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网站近日消息,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2022年第109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审议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业基”)的首发申请。

宏业基是一家专业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服务的岩土工程行业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高效、安全、绿色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施工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专注于岩土工程行业中的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报告期各期岩土工程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9.61%、99.26%、99.50%和99.93%,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宏业基本次IPO拟发行新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5,122,098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资5.03亿元,其中1.30亿元用于设备服务能力升级项目;0.23亿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0.60亿元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宏业基源于华南地区的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6.04%、97.59%、100.00%和100.00%,宏业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76,351.64万元、89,602.39万元、81,133.38万元、28,589.3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66%、85.21%、70.28%和61.06%,占比均较高。

曾参与客户高管“洗钱”未披露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4)鄂洪山刑初字第00709号兰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2012年底,被告人兰某在担任中建三局南方公司东莞德津项目执行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土方工程量的手段,通过深圳宏业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宏业基曾用名)负责人胡某甲及挂靠在其公司名下的刘某套取人民币46万元,其中人民币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余款人民币41万元用于项目开支。最终法院判令:被告人兰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2021年上半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宏业基的第一大客户,宏业基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23,711.38万元、31,998.48万元、9,409.90万元;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55%、27.72%、20.10%。

宏业基曾参与帮助原中建三局南方公司东莞德津项目执行经理兰某洗钱,是否属于变相行贿?以上刑事案件招股书中也并未披露,宏业基对于信息披露似乎有所遗漏。

工程劳务违法分包隐瞒披露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9)粤0307民初14492号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被告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科院深圳育成总部基地坑支护工程工地的总承包人。涉案工程施工工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被告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中科院深圳育成总部基地基坑支护工程的承包方。

2016年12月15日,被告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金华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签订《中科院深圳育成总部基地基坑支护工程劳务合同》,约定被告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该工程的劳务分包给被告深圳市金华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被告深圳市金华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被告欧阳琪签订《中科院深圳育成总部基地基坑支护工程内部承包协议》,约定被告深圳市金华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承包的劳务分包工程转包给被告欧阳琪。被告欧阳琪承接涉案劳务分包工程后,又转包给被告徐念朝,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参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在建筑活动中,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单位违法将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未经工商登记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拖欠员工工资的,发包单位应当向员工垫付拖欠的工资”的相关规定。

被告深圳宏业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涉案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用工资质条件的被告深圳市金华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金华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涉案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个人被告欧阳琪,被告欧阳琪又将该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个人被告徐念朝。

招股书显示,发行人不存在转包、再分包(违法分包)的情形,分包劳务作业也未违反发行人与相关工程甲方签订的协议,劳务分包不会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宏业基作为中科院深圳育成总部基地坑支护工程工地的总承包方,将工程劳务层层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个人,这是否就属于违法分包?招股书披露不存在转包、再分包(违法分包)的情形是否涉嫌虚假陈述?

踩了恒大的“雷”回款堪忧

2018年-2019年恒大集团(包括恒大地产集团、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都是宏业基的第一、第二大客户,宏业基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29,815.79万元、23,450.8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28%、22.30%。报告期各期末,宏业基对恒大集团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存货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3.81亿元、2.70亿元、1.69亿元及1.08亿元。

2021年上半年,恒大集团出现流动性风险,出现部分项目的应收票据逾期未兑付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应收票据逾期未兑付金额645.51万元。长此以往,对宏业基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一定影响。

深圳宏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垚环保”)是宏业基的全资子公司之一,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宏垚环保成立于2022年5月,法人代表陈枝国,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建设工程施工。

广东宏凯气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凯气能”)是宏业基的控股子公司之一,宏业基持有宏凯气能50%股权。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宏凯气能成立于2022年7月,法人代表龙廷文,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岩土科技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

需要说明的是,招股书中对于宏业基控股子公司宏垚环保和宏凯气能都未作任何形式的披露。

疑似同业竞争关系未披露,行政处罚“多如牛毛”

中外建城市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建城投”)是宏业基实际控制人陈枝东曾担任董事的企业,陈枝东已于2019年9月26日不再担任该企业董事。与此同时,中外建城投实际控制人焦涌还是宏业基参股公司深圳市华脉宏硕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5%。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中外建城投成立于2016年6月,法人代表焦涌,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创业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工程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以上均不含金融租赁活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多媒体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销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承包国内建设工程;工程专业承包。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游业务;物业管理。

众所周知,同业竞争一直是IPO的禁区,根据过往经验,拟上市公司若存在同业竞争,且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将会成为上市道路中的一个实质性障碍。值得注意的是,中外建城投与宏业基的主营业务高度相似,曾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或关联交易未披露?

宏业基于2017年12月1日00时4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亚运城F地块F3分区超出规定时间未经批准夜间施工,进行混凝土灌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被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处以行政处罚一次,并处罚款1万元。

宏业基于2017年12月13日00时2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亚运城F地块F3分区未经批准夜间施工,使用一台吊机和一台搅拌车进行基础桩浇注混凝土,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被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处以行政处罚一次,并处罚款1万元。

宏业基于2017年12月20日22时3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亚运城F地块F3分区超出规定时间未经批准夜间施工,进行混凝土灌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被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处以行政处罚一次,并处罚款1万元。

2021年7月21日宏业基在广州亚运城项目自编C地块C1分区(住宅C-1、C-2幢、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存在施工现场黄土裸露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底化的行为,被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行政处罚一次,并处罚款3万元。

2018年7月26日宏业基从事电工作业员工为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上岗作业,被郁南县应急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一次,并处罚款5000元。

2019年1月22日宏业基作为工程承包单位,对分包运输单位车辆管理不到位,安全运输工作监管不严,对新安街道新安一路与翻身路路口发生的一起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负管理责任。被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一次,并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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