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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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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9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起,已立案处罚20起。现将8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1、临沂市兰山区加多木业板材厂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周广礼;
违法行为:擅自闲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场所;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临沂新义嘉混凝土有限公司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林凡启;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市德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韩宁;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山东鹏程铝业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朱西祥;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绿品网业有限公司
属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李妙林;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高新区家久塑料制品厂
属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杜加久;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金双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属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王安宁;
违法行为: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个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
8、兰陵县东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属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陆景锋;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兰陵县太平村铁矿
属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董文田;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山东海利达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属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赵富余;
违法行为: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临沂蓬建元丰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属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张京海;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平邑县宝林板材厂
属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刘华;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平邑县大丰收木制品厂
属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李勤峰;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山东闼闼木业有限公司
属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杨光勇;
违法行为: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山东九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属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孙玉忠;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莒南县板泉镇第一加油站
属地:莒南县;
投 资 人:石文彪;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莒南县胜成加油站
属地:莒南县;
投 资 人:庄乾龙;
违法行为: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临沂铭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李其兴;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
19、临沭县星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庞莉莉;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二、7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7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临沭(2.99),最差的是蒙阴县(3.71),排名依次为:临沭县、郯城县、兰陵县、沂南县、河东区、罗庄区、莒南县、兰山区、高新区、平邑县、费县、沂水县、蒙阴县。
三、7月份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10个断面超标,分别是兰山区老龙沟解放路桥断面、河东区汤河禹屋桥断面、河东区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郯城县黄泥沟管集断面、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兰陵县吴坦河八大洼断面、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莒南县绣针河清泉林断面、临沭县苍源河于科桥断面。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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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临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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