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集团再生资源(中再物产有限公司)

2022-12-04 09: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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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公告编号:2021-临062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68.16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1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北京中铁物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贸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物贸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两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集团”)、中国铁路物资华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轨道集团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两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华东集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国铁路物资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中铁物晟科技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中铁物晟科技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控股”)向公司及下属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而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铁物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铁物控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2021年共计担保金额157,120万元,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一)、(二)、(四)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有关事宜。上述担保事项属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事项,且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三)事项,中铁物晟科技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同意中铁物晟科技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物贸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中铁物总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959房间

4、法定代表人:白涛

5、注册资本:人民币45,459.035521万元

6、经营范围:销售石蜡、重油、沥青、粮油食品;销售金属材料、矿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纸制品、纸张、建筑材料、纺织品、炉料、润滑油、电子元器件、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物资回收;设备租赁;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物贸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物贸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轨道集团

1、公司名称: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2018A室

4、法定代表人:程之盛

5、注册资本:131500万元

6、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日用品、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消防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监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轨道集团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轨道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华东集团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华东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5月30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会文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孙政

5、注册资本:120610.3437万元

6、经营范围:铁路器材、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木材及木制品、纺织品、服装及家庭用品、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矿产品(贵金属及其他限制经营的除外)、建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除拍卖),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机械设备、文化用品及日用品出租(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展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办公服务,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仓储,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燃料油(除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华东集团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华东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武汉公司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1年08月16日

3、注册地址:武昌区张之洞路171号

4、法定代表人:杜明正

5、注册资本:伍亿叁仟零玖拾贰万圆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及制品、非金属材料及制品、废钢、炉

料、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器材(不含无线发射装置)、轴承、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供应;铁路再生物资的回收和利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房屋租赁;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信息服务;铁路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批发;汽油、煤油、液化气、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批发(限票面);普通货运;煤炭批发(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武汉公司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武汉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铁物控股

1、公司名称: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9月20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

4、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5、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专用设备、器材、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木材、焦炭、炉料(含生铁、铁合金)的销售;铁路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进出口业务;招标代理业务;钢轨、焊接钢轨、道岔、弹条、扣配件、桥梁支座、防水板、铁路线上配件的质量监督检测;信息咨询服务。

7、股权结构:铁物控股持有公司36.6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铁物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物贸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物贸公司

2、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两年

5、担保范围:最高余额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执行费用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最高余额内。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为轨道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轨道集团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两年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为华东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华东集团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6、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7、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中铁物晟科技为武汉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武汉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5、担保范围:被担保方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2021年度铁物控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为铁物控股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

1、被担保方:铁物控股

2、反担保金额:157,120万元

3、担保期间:自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完全清偿为止。

4、2021年度铁物控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为铁物控股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未超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的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1、本公告中一、(一)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公告中一、(二)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公告中一、(三)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借助股东整体资源优势,筹措资金,促进业务发展,符合相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物贸公司、轨道集团、华东集团、武汉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告中一、(四)是公司为控股股东铁物控股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银行授信担保提供的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未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提供反担保均系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和发展,符合国资监管要求,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68.16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1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27.30亿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而提供的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相关保证合同

3、反担保额度确认函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公告编号:2021-临063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

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专业化整合概述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2021-临051),公告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并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将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需要,着力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综合实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2021年12月4日公司发布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2021-临053),公告了中国铁物集团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名称变更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此次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中国物流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二、本次专业化整合的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2021年12月29日,中国物流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80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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