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减免(关于再生资源)

2022-10-19 11:17:14
导读最近很多人关心再生资源减免(关于再生资源)这个事情,环保百科小编整理了再生资源减免(关于再生资源)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

最近很多人关心再生资源减免(关于再生资源)这个事情,环保百科小编整理了再生资源减免(关于再生资源)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小编简要解读:原来只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现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税务登记类型)也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了,附加税三项可减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1日

3月1日新政实施以来,钢厂废钢到货量快速下降,147家钢厂到货从2月底29万吨/日大降至17万吨/日,沙钢的废钢到货量也下降了50%以上。新政的落地,对废钢上游的供应流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通过上图来看,以前的废钢流通贸易当中,绝大多数回收站/散户/加工基地都是不开票进行买卖,开票环节只存在与合同户。合同户之所以能够开出13%的增值税发票,主要是合同户可以获得低成本的增值税发票,比如合同户享受了当地的税收财政返还,实际税负成本在7-8个点。但是新政落地之后,钢厂和工信部准入基地将会倒逼上游开增值税发票(不开票有偷税的法律问题),也就是说回收站/散户/非工信部准入基地得按简易征收开3%的发票(新政下,经过测算回收站/非工信部准入选择简易征收开3%发票又市场竞争力,小规模纳税人这里不做讨论)。但是当前条件下,上游开发票还存在较大困难,主要是三个方面原因:1、部分发达城市停止颁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的营业执照;2、因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无法解决,在收废钢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情况下,很多简易征收企业销售废钢时无法开出3%的增值税发票 3、部分企业对新政策认识还不统一,还在观望当中,业务选择暂停一、选择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取得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根据富宝资讯整理,目前我国完成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的企业数量9万多家,但最近几年部分发达省市几乎不在审批新的再生资源回收类营业执照。拿不到营业执照,就没有经营者备案,无法开票。根据下图显示,浙江目前备案企业仅100多家,根本满足不了下游的需求。二、即使是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如果想要开票还是有很大的所得税风险。按照新政,前端企业选择简易征收开3%增值税发票,虽然解决了增值税合规的问题,但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无法解决。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现实执行当中,绝大多数地方税务机关,对成本的认定只认可购买时的发票,不认可企业内部的收款凭证。而对于前端回收企业来说,它的主要上游是散户或者黄牛等自然人,根本无法开具发票,只能通过税务机关来代开发票。然而,现实当中,因为种种原因,税务机关替自然代开发票也很难:1、自然人代开有额度限制,一年60-500万;或者干脆不带开。对废钢这种大宗商品来说,额度过低,票源就会明显不够。2、去税务部门代开,需要取得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实际操作当中难度非常大。所以,由于回收企业从散户/黄牛手中收购废钢的时候,因为无法取得进项发票,所以销售废钢的时候,就无法对外开3%发票,否则有巨大的法律风险。从实际来看,目前有大量客户因为当地税务部门不认可记账凭证,都选择了暂停业务。从当下来看,目前废钢到货下降的矛盾不是价格问题,即时钢厂涨价也无法解决上游无法开票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要看每个地方税务部门有没有相关的后续解决方案。如果不能解决回收站/非工信部准入基地开票的问题,可能废钢票源不足将会影响数月甚至整年,届时将会对钢厂的废钢库存以及生产经营造成巨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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