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区再生资源(宁波北仑再生资源回收)

2022-11-01 1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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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市北仑片的发展目标,结合甬江科创大走廊的战略、重大基础设施的调整和轨道建设机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5 年修订)》;

(6)《宁波市镇海—小港片分区规划》;

(7)《宁波市北仑滨江新城发展战略研究暨概念城市设计》;

(8)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9)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0)其它相关规范、标准与文件。

1.3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中部,为“一区三城”中滨江新城的核心区,其东男至陈山、西北至甬江、西南至绕城高速、东北至隧道北路,总面积约693.43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发展策略、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结合外围条件,综合考虑本片区实际的发展要求,滨江核心区发展定位为:甬江城市副中心:海港经济创新中心、高端人才创业基地、宜居宜业品质新城。

根据功能定位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

北仑创智之城的试点,北仑秀美之城的样板。

2.2发展策略

(1)两岸互动,构建甬江城市副中心。

(2)强化山水,打造生态品质新城。

(3)复合开发,增强功能组团活力。

(4)空间成组,优化生活服务品质。

(5)遗存转型,激发科技研发功能。

2.3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48.74公顷,占总用地的79.1%。

规划可容纳人口8.34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5.8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规划空间结构为:“一轴连三心、两带依蓝绿;五廊达江山、八片水环串”。

一轴为连接江南路城市发展以及南北山水廊道的L型空间发展轴线;

三心为两处TOD发展核心和一处清泉公园绿心;

两带为沿山滨江的两条开放空间带;

五廊为由甬江向腹地的五条复合文化艺术、运动休闲等功能的景观长廊;

八片为规划区的八处功能片区,包括五处居住社区、一处综合公园、一处科创社区和一处产业社区。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滨江核心片区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BLXB-04-01、02、03、04和05。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滨江核心片区片区总用地面积693.43公顷,规划可容纳居住人口8.34万人。

本编制区的规划建筑量为516.21万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量61.36万平方米,新增规划建筑量454.85万平方米。建设过程中,不得突破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

具体控制内容详见下表及控制单元图则。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42.5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5.97%。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34.54公顷,服务设施用地7.97公顷。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38.5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03%,其中居住部分占70%,约27公顷。

人均居住用地19.36平方米。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3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53%。主要包括文化设施用地、教育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等。

4.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8.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21%。主要为沿创智花园和艺文水廊布局的商业商务空间。

4.4其他城市建设用地

规划区其它城市建设用地主要还包括15.28公顷的工业用地、42.90公顷的物流仓储用地、3.85公顷的公用设施用地,106.07公顷的绿地与广场用地和129.70公顷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此外,规划区还包括69.96公顷的水域、70.38公顷的农林用地和4.33公顷的山体。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镇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镇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以市级、街道级和社区级分级配置为主,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中学等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06.0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76.15公顷,防护绿地29.93公顷。

充分利用自然水系创造精彩、有序、网络的绿色空间体系,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景体系。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69.96公顷,扣除甬江水域为37.99公顷,水面率5.5%。规划保持现状水网的肌理,结合道路和用地构筑片区顺畅、贯通的水网系统,结合村庄改造取消了局部的村内断头支河,并在规划区东北侧设计湖面一处。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规划强调景观的序列感和渗透性,体现区域的核心景观架构,总体形成“双带五廊、水环多点”的开放空间系统。

(1)开放空间带

本区规划控制两条开放空间带,分别为沿江开放空间带和沿山开放空间带。

(2)开放空间廊道

本区规划由甬江向腹地结合水系和绿带布局五条开放空间廊道。

(3)水环多点

规划沿水系形成滨水游憩环,线性空间引导开放系统,节点空间则可创造特色区域,节点与轴线相伴而生,按照功能布局重点形成多种类型的开放空间节点。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市民及员工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滨水生态廊道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设置公园、休闲广场、休憩绿地,设有自然铺装、方便的坐憩设施、活泼的游乐设施等。

商业街区提供休闲的商业步道,道路断面应设有宽敞的人行道和舒适的街道设施。

城市道路人行道,交叉口应清晰的标识地面人行过街通道,必要时需设置“交通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置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历史保护规划

7.1保护内容

保护区内现存的7处历史资源点。

7.2保护与利用

结合现状历史资源点的保护等级、空间格局关系和风貌质量,提出如下的保护与利用要求。

历史资源点分类统计表

08、道路交通规划

8.1路网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规划区主要道路一览表

支路网系统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合理分割地块,完善路网结构,服务于地块集散交通,分散主次干道流量,红线宽度16-20米,设计车速30 km/h。

8.2 交叉口规划

泰山西路快速路规划为高架形式,本次规划对泰山西路与江南公路交叉口按互通立交形式进行控制,泰山西路与其他横向相交道路均采用分离式立交形式。规划区内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时,利用信号灯组织交通;支路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时,根据流量对支路进行右进右出交通管制。

规划区内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原则上均进行渠化拓宽,进口道和出口道均拓宽3.5米;支路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根据流量进行路口渠化拓宽。

8.3 公共交通

(1)轨道交通规划

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镇海-小港片分区规划》,轨道6号线沿江南公路敷设,经过滨江新城,是联系北仑中心城区-小港-东部新城-宁波主城区的客运走廊,并设置衙前路站和隧道北路西站。

(2)公交场站规划

结合片内用地情况,本次规划共布设公交首末站3处,一处位于滨江路以南,面积0.6公顷,与商业用地一体化开发;一处位于江南公路以南、经三路以东,结合轨道隧道北路站设置公交首末站,面积0.6公顷,与商业用地一体化开发;一处位于纬三路以南、经五路以东,面积0.4公顷,与商业用地一体化开发。

(3)公共停车场规划

规划范围内共布置公共停车场24个,总停车规模1610个泊位。

(4)加油(气)站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加油站,位于江南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北侧,并调整为加油加气站,占地约0.45公顷。

9、防灾规划

9.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甬江防洪堤堤顶高程控制在4.63米以上。本规划区二十年一遇涝水位为2.36米。

(2)河网与设施

为满足区域排涝要求,结合用地规划,对区内主要河道进行整理、疏浚、拓宽。区内主干河道为三眼桥江。其中江南公路以北段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为6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2.00米;南公路以南段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为5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60米。区内一般河道共有三条,分别为油车桥支河,江南大河和康乐桥河。其中油车桥支河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为3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6米;江南大河和康乐桥河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为2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为-1.6米。

规划区内现状水面率为10.35%,规划水面率为13.19%,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 规划(2016-2020)》,本片区规划水面率为4.87%,满足规划要求。

9.2消防

(1)消防站设置

规划区内消防依托区外现状青峙中队。

(2)消防给水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居住区内部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80米。

(3)海绵城市建设

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本次规划各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均为75%。

9.3人防

(1)人防工程控制体系

规划区应配建32.36万㎡-43.36 万㎡的人防工程量,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防护需求设置指挥所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等。

(2)人防工程规划

结合规划综合医院设置中心医院救护工程1处,建筑面积4500㎡,为公共人防;

结合规划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救护站1处,建筑面积1500㎡,为公共人防。

配合医疗救护工程,结合医院、绿地等设置四处防空专业队工程,每处建筑面积2000 ㎡,为公共人防。

同时配套相应的人员掩蔽工程等。

(3)人防疏散体系规划

本地段规划防护人口10.84 万,按20%的疏散比例,疏散人口为2.17万人。

规划江南公路、滨江路、陈山西路为区域疏散通道,泰山西路、纬六路为区内疏散通道。

9.4抗震

(1)规划本区按地震动参数0.10(Ⅶ度)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9.5地质灾害

根据《宁波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0),本区主要处于缓变型地面沉降一般防治区,周边部分区域位于突发性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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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仑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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