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

2019-06-16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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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环保百科带来《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如果您想了解《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请往下看。

《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明年1月1日起 我市水生生物爱护区实行常年禁捕

6月14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依照《征求意见稿》要求,我市水生生物爱护区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其他水域从2021年1月1日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

《征求意见稿》还对退捕渔民范围和退捕时刻举行规定。

关于退捕渔民,我市将建立补偿制度。依照《征求意见稿》规定,退捕渔民暂时日子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要紧由各区县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市级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共同对禁捕工作赋予支持。补偿标准等由区县依照实际自行确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希翼宽敞市民积极献言献策,并于2019年6月28日前经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进展处(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禁捕方案”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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