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百科今天分享18问广西林业救护中心文件造假?不管不问吗?,大家是否对18问广西林业救护中心文件造假?不管不问吗?感兴趣呢。
【背景信息】针对广西林业下属的“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下文简称“救护中心”)多批次输送濒危珍稀物种穿山甲给“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粤辉腾钢材经营部”(下文简称“钢材经营部”)一事,绿会曾经撰文《二问廖河康:为什么多次输出穿山甲给钢材公司?换来了什么?请广西林业厅和广西监察委查一查》。
2018年9月13日,广西林业给绿会的回函资料中,其中有一份是救护中心与钢材经营部在2013年1月8日签署的《穿山甲驯养繁殖攻关寄养协议书》。先不说协议的内容漏洞百出,就从这份协议的签名、盖章信息来看,笔者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极可能是造假。
经查实,2013年1月8日,公章名称所示的机构“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尚不存在。
2013年2月5日,广西机构委员编制办公室公布的一份《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登记》材料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 只是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原法人黎德丘变成了廖河康。但单位名称仍然是原来的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登记》,2013年,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桂编(2013)10号文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
其他多份公开材料显示,救护中心是在2014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 改为现名。
2014年《广西林业》的报道显示,该中心2014年才更为现名。图片来源:甘剑伟, 农安. “小园”天地大——探访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基地[J]. 广西林业, 2014(12).
既然是2014年才改成现名——那么,请问救护中心廖河康主任:2013年1月8日的时候,怎么公章就盖上了现名“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了呢?
签名者在写下年份的时候,显然犹豫了一下。小编好奇:他本来是想写什么呢?(协议文件来源:广西林业)
在“查名”过程中,小编从南国早报发现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的前法人刘自民,其在职期间受区林业局委托,负责广西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运输证“三证”的核发管理工作,在这3年间,他以种群繁殖专用为名,向广西梧州、贺州等地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大量核发巨蜥、蟒蛇、穿山甲等国家一、二类重点野生动物的“三证”,成为走私、贩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犯罪分子的“帮凶”,并从中收取“资源保护费”。2002年,刘自民被判处12年有期徒。
撒一个谎,就需要不停地用谎言来掩盖。在穿山甲的相关救护与管理上,相关部门到底想掩盖什么呢?人民群众的好奇心是强烈的。救护中心是广西林业局二级机构,担负着全自治区野生动植物的救护与疫源疫药防治责任,作为一级行政部门,针对这个问题,还盼明确回复。
(编辑:We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