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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自然之友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诉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破坏环境公益诉讼在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2018年12月18日,自然之友收到法院寄送的调解书。该案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支持起诉。
被告于保护区内修建的道路 白龙马摄于2016年4月10日现场调研
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鉴定评估报告的认定履行修复责任,将每年修复情况及修复验收情况书面告知原告;修复工程设计方案于结案后提交法院,由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认可后进行实施;若被告未能按照前述履行修复责任,则承担修复费用236.50万元;本案鉴定评估费36万元由被告承担。
鹅掌楸树发新芽张伯驹摄于2016年4月
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主角是鹅掌楸,一种从远古走来,历经时间洗礼的珍稀植物。
关于鹅掌楸
鹅掌楸新叶 张伯驹摄于2016年4月
鹅掌楸,又名马褂木,一种叶子形似鹅掌的落叶大乔木,中国特有孑遗植物(也称活化石植物),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濒危物种。
在黔东南剑河县的深山里,生长着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一片原生鹅掌楸林,这片林地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设立鹅掌楸自然保护区。
然而囿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这个自然保护区不但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更严重缺乏保护资金。树林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全靠当地村民的自发组织——巡山、护林、“打架”(据村民介绍,由于鹅掌楸树形高大挺拔,是一种极好的行道树,也常作为景观绿化用途,因此,常有邻村人前来偷盗树种用以出售,采种子的时候还常常毁坏植株,所以本村人为了保护鹅掌楸林子,不惜与这些盗窃树种的人“动武”)。
剑河鹅掌楸自然保护区内的鹅掌楸树白龙马摄于2017年5月18日现场勘验
2014年开始,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在此修建风电场,非法占用林地,对保护区内的鹅掌楸及其生境造成严重破坏。侏罗纪时代就生活在地球上的鹅掌楸,熬过了一代代地球霸主,却不得不面临人类造成的灾难。
为了守护这片古老的山林,2016年底,自然之友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造成破坏的施工行为,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危险,对已经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恢复,并承担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随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申请加入作为共同原告,并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
2017年夏,公益律师在现场调研 张伯驹摄
诉讼过程中,法院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并组织原被告及鉴定单位进行了现场勘验,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案涉保护区的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报告采取的计算方法,未明确得出“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数额,这也使得后续调解过程中原告的该项主张缺乏明确依据。
被告施工导致的保护区内滑坡白龙马摄于2017年4月14日现场勘验
本案作为生态破坏类的环境公益诉讼,涉及到多方面问题:
第一,我国对级别较低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松散,缺乏制度支持和资金支持。本案案涉保护区为县级自然保护区,不但没有详细规划,而且也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更缺乏资金,长期以来由当地村民自发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二,诉讼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缺乏有资质、有经验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给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委托鉴定造成了障碍。缺乏相应的生态损害鉴定评估规范,本案中生态恢复费用的计算,鉴定评估报告依照了《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中的“人造林”指标来计算恢复费用,颇为不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价值不应当以人造林作为参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态价值也不应当与人造防护林等同计算。该报告对生态恢复的计算虽然因循了目前的相应技术规范,但缺乏生态学依据,未对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行全面考虑,未能体现保护物种的生态价值。
为了鹅掌楸能安然无恙地生活,自然之友和当地很多村民一直在努力。同时,也有很多小伙伴一直关注着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关心着鹅掌楸的安危。期待更多伙伴和我们一起监督修复,让这片青山愈合它的伤痕~
(编辑:We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