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需要多大场地(再生资源回收场地有要求吗)

2023-05-18 14: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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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楼到底怎么建?我已经晕了!”家住西钓鱼台嘉园小区的王先生近日向本端反映,小区里有一块用于健身的篮球场,使用十几年后,突然要改建垃圾楼。大家一打听才知道,这里原本按照规划就是垃圾楼,但让人不解的是,垃圾楼的面积变来变去,开发商一直遮遮掩掩,至今连个说法都没有。

篮球场突然变成垃圾楼

近日,记者来到海淀区西钓鱼台嘉园,刚进小区西门就看到一片上百平方米的施工场地,围挡内的施工建筑已有四五米高,工人们正站在脚手架上叮叮当当作业。王先生说,这里几个月前还是一个室外篮球场,篮球场旁是一片活动区域,有多种健身器材。多年来,这里深受居民喜爱。然而今年9月,小区突然张贴通知,要在篮球场的位置上建设垃圾楼。

施工很快启动。距离施工场地最近的是3号居民楼,施工围挡与居民楼只隔着一条数米宽的小路。居民们纷纷表达不满:“距离居民楼这么近,建成以后,噪音、异味对我们影响太大了!”“西门靠近地铁站,是我们平时上下班最常出入的大门,以后进出小区都要路过大量垃圾,真是糟心!”

正在建设中的垃圾楼。

居民对垃圾楼的建设忧心忡忡。更让大家不解的是,使用了十几年的篮球场,凭什么一夜之间变成垃圾楼?住在3号楼的居民李先生回忆说:“2006年我买房入住的时候,开发商完全没提垃圾楼的事儿,甚至购房合同中也没有提及。来看房时,我一看,窗外就是篮球场,还觉得挺高兴,谁成想如今窗外成了垃圾楼。”多位小区业主均表示,在购房时他们不知道小区内有垃圾楼。

为何入住10多年才建垃圾楼

突然间拔地而起的垃圾楼是否符合建设规划?

据了解,早在2003年市规委核发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中,篮球场所在位置就是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垃圾楼。小区共分为三期,但居民购房入住时,仅一期、二期完工,垃圾楼并没有跟着建设,居民也就没有注意到。直到2014年,小区的三期项目启动,由于三期工程的商业用房改为住宅,变更后的规划需要重新公示,随着三期工程一起建设的垃圾楼也出现在公示中,居民这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家门口的这座篮球场本应是垃圾楼。

对此,市规自委海淀分局工作人员解释称,西钓鱼台嘉园项目历时较长,由于部分土地没有完成腾退,一期和二期工程早在2003年就开始申报,三期工程则直到2014年才开始申报。“规划是‘依申请审批’,开发商在申请一期和二期项目时没有包含垃圾楼,2014年才将垃圾楼的建设和三期项目一同进行申请,我们也在公示后进行了意见采信答复。”

这位工作人员也表示,随着规划审批程序的不断完善,现在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但当时的规定与现在不同,可以审批一部分建设一部分,从规划审批的程序来讲,并没有问题。”得知实情后,李先生叹气道:“开发商的这套操作,让我感觉哑巴吃了黄连。”居民陈先生却认为:“多年来小区的垃圾处理一直好好的,没必要按照2003年的老规划再新建一个垃圾楼了。”

2020年,经属地甘家口街道、环卫和规划等部门协商,决定先暂停该垃圾楼的建设,并在区域内统筹选址新建或利用现有建筑改造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物业也在小区内张贴通知,表示该场地将作为物业办公用房,不会作为垃圾楼使用。

然而,2021年,垃圾楼的建设却突然启动。在居民多次投诉下,今年9月,属地街道吹哨相关部门与居民一起召开协调会。环卫中心工作人员向大家解释说,小区周边虽然有9个垃圾楼,但多数由各个社会单位自行管理,并且已处于饱和状态,15年来,小区里的垃圾一直暂由附近一处临时垃圾分拣存放场地处理,一旦该场地被腾退拆除或不再接收,本小区的垃圾将无处清理,所以,建设小区自己的垃圾楼确有必要。

“而且,垃圾楼其实是一座密闭式清洁站,一来,它只作为中转站暂时转运垃圾,并非垃圾处理的终端场所;二来,隔离噪音、防臭除味等设备也都做了升级和完善,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太大影响。”工作人员解释道。

面积一变再变绕晕居民

经过一番沟通,居民渐渐理解小区内建设垃圾楼的必要性。开发商也表示,为了给居民提供活动场地,将对垃圾楼的建设进行优化,在右侧增设绿化景观,左侧新建半场标准篮球活动场地和儿童娱乐设施。王先生指着施工围挡上的效果图说:“单看效果图觉得还不错,和我们以前的活动场地差别不太大,但实际并不是这么回事儿。”

从效果图中可以看到,垃圾楼只占施工场地的近三分之一,其余位置则是篮球场和儿童娱乐场地,活动空间显得十分宽敞。然而,站在居民楼俯瞰施工现场却发现,垃圾楼的面积已经占了一大半,仅有不足二分之一的场地用来挤下篮球场和儿童娱乐设施。

这座垃圾楼到底要建成多大规模?居民李先生说,今年9月属地召开的协调会上,工作人员表示密闭式清洁站(垃圾楼)的面积是120平方米。“但我在2003年的相关文件中看到密闭式清洁站的面积是42平方米,而且,2014年三期项目的公示里密闭式清洁站面积变成了91平方米。”

记者查阅到小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标注的数据,发现这一面积变成162平方米。而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小区张贴的通知上,写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筑面积为162平方米,其中包括密闭式清洁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点。

各类文件、通知中垃圾楼面积说法不一,令居民们感到十分困惑。

李先生说:“数据变来变去,都把我绕晕了,我们想搞清楚,如今垃圾楼的规划面积到底是多少?是否进行了扩建?如果扩建了,具体原因是什么?可我们还没等来任何说法,垃圾楼突然就动工了。”

为了弄清垃圾楼的面积,李先生在北京市政府网站上申请了信息公开。经过将近1个月的等待,得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中显示,该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生过变更,相关信息由市规自委掌握,建议向市规自委了解情况。

向市规自委海淀分局了解情况的居民则告诉记者,其9月中旬提起了相关申请,但却收到了延长答复期的告知书。“我也向属地问了很多次,每次都是口头上回复我建设符合相关规定,但相关规划和文件却从来没有出示过。想要一个明确的解释怎么这么难?”

专家解读

『公众参与不能走过场』

“到底有没有改过规划、更改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人告诉我们?”采访过程中,多位居民告诉记者,最让他们困惑的是垃圾楼的面积一变再变,此前明明看到规划中是91平方米,今年突然开工建设就成了162平方米,这期间却没有人来做出解释和说明。

垃圾楼本就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它的建设也能更好地消解本小区产生的垃圾,可由于没能事先做好充分沟通,导致居民对垃圾楼的建设心怀疑虑。中国政法大学赵鹏教授认为,垃圾楼等设施的邻避效应明显,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格外注意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照相关程序先公示,对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并吸纳公众合理建议,在这一过程中,公众参与应该是实质性的,而不是走过场、装样子。

赵鹏表示:“程序的顺序十分重要,不是在已经开工后,再补上解释说明,而是先有公众参与,后有施工建设,这不仅利于施工建设顺利开展,也利于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赵鹏表示,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吸纳和研判公众的合理建议,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规划都需要取得公众一致同意,“好比垃圾楼建设,需要让公众提前知道为什么要建、要怎样建,但并不是只要有部分群众不同意就不能建,经过充分地研判和评估,并吸纳公众的合理诉求后,依然可以开工建设。”

『售房时开发商有告知义务』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自豪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开发商不应在售房时改变土地规划用途。此外,售房过程中,开发商对小区配套设施、小区周边环境都应如实告知,不应有所隐瞒。

张自豪建议,居民在购房时,不要片面相信宣传材料,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所购房屋的具体土地规划,避免上当受骗。

『如何申请信息公开』

近年来,记者在多次采访中都发现,诸如垃圾楼建设、小区地下车库等问题,常常要涉及小区规划的原始数据及文件,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使得居民在维权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动。那么,这些信息居民是否可以获取?有哪些获取渠道?

赵鹏教授表示,像垃圾楼这样会对公众产生影响的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公众有权了解其建设面积、基本情况。并非只有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等组织才能申请信息公开,公众个人也可以进行申请。

记者了解到,通过北京市各区政府或各委办局官方网站的“依申请公开”窗口,都可以申请信息公开。以北京市规自委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为例,受理窗口收到申请后即时登记,出具登记回执并在第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批转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根据情况在第20个工作日前出具书面的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并通过公文流转系统交换至受理窗口。受理窗口系统办理答复,并通知申请人办理领取答复结果的手续或将装有答复结果有信件送收发室。

但如果申请的信息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受理窗口会直接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获取途径。如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则需要征求第三方同意。如果承办部门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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