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关心再生资源执法怎么改革(再生资源行业管理部门)这个事情,环保百科小编整理了再生资源执法怎么改革(再生资源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通告》(肇府通﹝2021﹞1号,以下简称《通告》),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据
2020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20﹞74号),要求依法整合市县市场监管和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各市县商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同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在其管辖区域内,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我市正式印发了《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通告》。
二、主要内容
根据粤府函﹝2020﹞74号文精神,以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记载的行政处罚事项为依据,将市商务局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上认领的“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未依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予以行政处罚”等52项商务领域执法事项划转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涉及汽车销售管理事项15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11项,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1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1项,特许经营管理7项,对外劳务管理6项,家政服务管理5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4项,餐饮行业管理1项,外商投资管理1项。今后,商务执法事项划转清单将根据新出台的商务法律法规,实行动态调整。
【来源:本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