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山东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环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基层

2020-08-08 10:36:44
导读环保百科今天分享山东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环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基层,大家是否对山东出台全国首

环保百科今天分享山东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环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基层,大家是否对山东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环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基层感兴趣呢。

日前,山东省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版)》,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据悉,山东省是全国第一个出台《目录清单》的省份。《目录清单》共确定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241个,明确了事项对应的实施主体和第一责任层级,并明确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给基层。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姚云辉介绍,全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基础上,启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目录清单》共确定我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241个,其中行政处罚事项216个,行政强制事项25个,并明确了事项对应的实施主体和第一责任层级。

针对第一责任层级,《目录清单》分为“设区的市”“省级”“省级、设区的市”3大类。其中,第一责任层级为“设区的市”的事项共209个,占比86.72%。例如,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行政处罚,《目录清单》明确第一责任层级为设区的市;对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政处罚,《目录清单》明确第一责任层级为省级;对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目录清单》明确第一责任层级为省级、设区的市。

《目录清单》明确,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协同高效的执法职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免责事由。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给基层。

按照《目录清单》相关要求,我省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执法为基础、以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执法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执法模式。按照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执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逐步压减现场执法频次。合理压减并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副局长张世国介绍,《目录清单》的出台全面划定了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的边界范围,厘清了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海洋等部门之间存在职能划转事项的职责边界,有利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建立边界清晰、协同高效的执法职责体系,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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