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2020年1月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

2020-02-17 09:47:00
导读今天,环保百科带来2020年1月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如果您想了解2020年1月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请往下看。为切实做好疫

今天,环保百科带来2020年1月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如果您想了解2020年1月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请往下看。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氨皈籍窗口便民服务工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近日公布5项便民服务措施,为急需办理户口、暂住登记、居住证等事项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1.延长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青海省公氨瘊关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外省市公氨瘊关开具的迁至青海省《户口迁移证》,经网上核验后,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日后40天。

2.及时更换户口迁移证件。因疫情造成群众持有的青海省公氨瘊关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过期,外省市公氨瘊关要求群众更换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

3.延长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期限。疫情期间,新生婴儿未在出生一具月内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疫情解除日后,凭《出生医学证明》正常申报出生登记。

4.延长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将来的,青海省流淌人口居住证治理系统将自动延长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日后60天,居住证持有人在疫情解除日后60天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一律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延续计算。

5.开发办理居住证“战时通道”。在疫情期间,企业单位能够确定一名负责人与属地公氨瘊关对接,将本单位所需办理居住证人员名单交给属地公氨瘊关,属地公氨瘊关可直截两脖为其办理居住证。(记者 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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