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海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11-05 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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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百科今天分享《海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大家是否对《海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感兴趣呢。

日前,海门市委办公室印发《海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奠定坚实基础。

建成25个美丽宜居村庄

海门市目标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镇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居民的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学习借鉴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因地制宜、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科学治理,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与处理体系。

确保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后基本做到达标排放。到2020年,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编制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行政村村部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力争全覆盖、运行正常化。

确保农村河渠塘坝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严控农业次生环境污染。落实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推进水美乡村建设。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4%;调整优化养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养殖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确保所有村庄的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切实整治农村违法、破落建筑,建立名录开展综合整治;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引领,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市培育4个南通市级以上特色田园乡村,建成25个美丽宜居村庄。全市所有村庄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构建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

完成十个重点任务

加强村庄规划设计。编制好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是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依据。市级层面全面完成全市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要遵循乡村建设发展规律,顺应广大农民意愿,推进全市规划发展村庄的规划编制,强化规划设计的实用性,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村庄整治有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建立和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确保不可回收生活垃圾100%焚烧处置。到2020年,至少有1个区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2019年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严禁城市污染、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从2018年起,按照分年度20%、40%、40%的比例,用三年时间推进农村未改户厕的无害化卫生改造。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规划好镇建成区管网建设,在“十个必接”基础上,消除管网收集“空白点”。到2020年,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75%以上,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监测;所有区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排口湿地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农民集中居住区(80户以上)全覆盖、全市行政村村部所在地覆盖率超90%。

推进河渠塘坝综合整治。继续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所有河渠塘坝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推动河道管理工作规范化。全面推广“以河养河、生态保洁”河道长效管理新机制。

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确保实现全市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开展化肥使用减量行动。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推广氮肥深施、分段施肥、缓释肥应用等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提高化肥利用率;集成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应用土壤调理剂、合理轮作和深耕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措施。深入开展农业废弃物治理工作。加大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力度。加快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4%以上,机械化还田率50%以上,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80%。

做好农村违法、破落建筑的整治。对各区镇规划区内违法、破落建筑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巡查管控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零容忍”,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排查出的存量违法建筑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力争在3年内分步、分类依法予以清理和解决;今年完成治理违法、破落建筑50%的历史遗留存量。到2020年,农村违法、破落建筑基本整治到位。

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建成一批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让更多有条件的“特色村”“重点村”建成特色田园乡村。

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按照“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加大传统村落保护支持力度,保护好3个左右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保护力度,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有效传承发展农耕文化、乡村文明。探索依托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发展乡村旅游模式,推动乡村全域旅游。

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富民活动,优选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积极性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庄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建成省级绿美村庄24个。推进卫生镇、卫生村和健康乡村建设工作,力争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40%,共建成健康村镇(社区)不少于20个。深入开展镇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活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示范村达到80%。

汇聚各方保障力量

加大政府投入。市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整合资源,集中投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防止增加区镇和村级负担。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讲究效益,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聚合投入支持。支持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合理安排债券资金用于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汇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鼓励各地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强化技术支撑。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命名机制,传承传统营造技艺。探索推广乡村建设的设计师负责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乡村建设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引导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建造师服务乡村,推动乡村高水平建设。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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