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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11月1日起,市公安交管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为引导车主及时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确保车辆处置各环节有序运转,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车主可前往全市8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新车,也可通过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处置废旧车辆。
未来两个月将迎置换高峰
2018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范了本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租赁经营、停放及相关管理。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据统计,本市领取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数量约228万辆。今年一季度全市各销售门店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以来,在销售渠道已经置换超标车辆10万辆。由于电动自行车没有强制报废规定,从过渡期开始,已陆续有市民自行处置了超标电动自行车。而从置换进度看,仍有大批车主没有关注到过渡期即将结束,缺乏置换紧迫感。根据预测,9月、10月将是换车高峰期。
根据通报,本市7家主要网络餐饮服务、外卖配送平台企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已完成37%的更新处置,其中5家自有“骑手”的企业通过给予补贴形式鼓励车辆置换。400多家房屋中介机构积极动员部署,从业人员超标车辆置换率已超过30%。
以旧换新根据品牌享补贴
《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提出,本市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
目前,全市已有800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正在持续开展旧车置换活动,推出了旧车折价、新车优惠等政策。各门店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车备货充足,可满足车主“以旧换新”的需求。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明强介绍,以旧换新政策主要体现在购车补贴上,各品牌补贴不一样,一般都在三百元至五百元左右。
此外,交管部门在全市选取了17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实现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服务,所有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办理登记本店销售车辆,市民在其他门店购买的同一品牌合规电动自行车也可在便民服务点办理注册登记。
可通过“以物换物”处置车辆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车辆回收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外公示了本市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清单,以及回收网点的信息。
《方案》明确要求,各区政府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分区域、按网格扎实做好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街道乡镇、社区可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倡导车主及时处理已弃置的废旧车辆,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同时,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场地),合理调配停放场地,满足报废车辆回收和暂存需求。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1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过渡期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启动专项执法工作,围绕重点路口、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等,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查处力度。
热点答疑
1、不进行置换的报废车辆哪里可以回收?
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各区再生资源回收类企业,设置废旧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服务网点。目前已汇总全市第一批86个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经各区核查后将向社会公布。具体信息可关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管城理市”进行查询。
2、销售门店置换来的旧车怎么清运?
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已将本市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信息推送给销售门店,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将引导和监督销售门店及时清运旧车,避免车辆大量堆积影响市容环境。在旧车处置过程中还将重点关注废旧电池的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电动自行车的废铅蓄电池:一是在销售及维修门店购买或维修时以“以旧换新”等模式进行置换;二是自行交给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三是投入小区的有害垃圾收集桶。
3、如何监管达标车私自改装行为?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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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 孙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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