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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1日,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420个。其中,省直部门及其内设、下属机构政府网站49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1个,市级政府部门网站243个,县级以下政府网站117个。本次对全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所有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1个,总体合格率为99.76%。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1日,全省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1636个(含部分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按开设主体分,省直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开设政务新媒体189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762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新媒体682个。本次对全部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6.7%,其中朔州、忻州、阳泉、长治、临汾、运城合格率较高。
(三)找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
2021年9月7日—12月10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省政府网站问题317条。经审查,其中不属于网站问题的留言22条,重复留言1条,问题不属实的留言63条,问题属实的留言231条。有关网站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日常监管水平有待提升。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行政审批局、临汾市政府、侯马市政府、稷山县政府、太原市人社局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网民找错留言。山西省政务服务网未完成IPV6改造。77.05%(省属单位61家其中41家未修改)的网站信息变更后未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及时修改。省自然资源厅、吕梁市公安局网站存在泄露个人身份证号等情况。阳泉市应急管理局存在伪造发稿日期等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仍需强化。少数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不力,个别政务新媒体长期不更新,“僵尸”账号问题较为突出,如“山西生态环境”头条号、“山西省能源局”新浪微博号超过一年未更新。草坪公安在微信平台开设多个账号。互动回应差在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中占比90.74%。个别地市对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底数掌握不清,43家政务新媒体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已上报注销但未注销的政务新媒体帐号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府网站精细化管理能力。各地各部门在政府网站日常管理中对凡涉及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内容变动的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作出相应的修改调整,并确认审核通过。各市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在精细化管理方面的优势,全面加强各网站的自我监测能力,坚决杜绝空白栏目、栏目长期不更新等底线问题。要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数据)质量,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着力提升政府网站数据质量,提高有效有用数据的公开量和发布量,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第一平台。
(二)增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同政务新媒体建管用紧密结合起来,从开办注销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办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强化政务新媒体的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杜绝未经主管部门审核擅自开办政务新媒体的情况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自身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对所开办管理的政务新媒体要做到底数清、状态明。加大僵尸空壳政务新媒体的注销力度,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内容外包服务单位,切实守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杜绝出现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偏差、内容质量不高、互动服务不实用、过度娱乐化的倾向。
(三)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2021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于2022年1月15日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各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及本地区所属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