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百科今天分享这种战略性稀缺资源,再不保护就晚了!,大家是否对这种战略性稀缺资源,再不保护就晚了!感兴趣呢。
符合大型核电厂建设要求的厂址资源非常有限,属于十分难得的战略资源,而我国目前仅有43个核电项目厂址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且大部分厂址的保护工作面临人力和经济成本与日俱增、地方政府调整产业规划导致厂址另作他用等问题,核电的可持续发展深受影响。
核电,国之重器,目前却正面临“无处栖身”的隐忧。
“核电站厂址保护得有人、有资金,保证厂址不被破坏或另作他用,还得有地方政府和周边居民的长期支持。但时间一长,项目职工留不住了,地方和居民也动摇了,有些厂址只是‘两个人一只狗’长期驻守,有些厂址则正面临被破坏的风险,有的甚至已经被征用和破坏了。”沿海某核电项目负责人向记者直言。
核电建设对地理位置、地质条件、水文状况、人口密度等因素要求高,所以我国能够建设核电站的厂址少之又少。据了解,从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我国共有43个核电项目厂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如果这些稀缺资源遭到破坏,“国之重器”将无栖身之处,而这正是我国核电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严峻问题。
“我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投国核工程公司总经理王明弹发出呼吁。
厂址保护难度与日俱增
“保护好稀缺的核电厂址资源,要克服来自各个方面的困难和障碍。这是厂址保护与外界环境不断变化之间的一场博弈。”过去10年,先后作为两个内陆核电项目负责人,江西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核电”)总经理袁毅亲历了厂址保护之难,“离项目正式启动建设日期越远,厂址保护遇到的现实问题就越多,保护起来就越难。”
据了解,在已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43个项目中,内陆核电项目占到30个,分布在辽宁、吉林、安徽、河南、四川以及重庆等8个省市,其余在沿海省市。而截至目前,承载了44台运行机组和13台在建机组的13个核电基地均位于沿海,大部分内陆和沿海厂址保护工作均面临不小风险,其中,内陆厂址尤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快,但核电建设长期停滞,难以带动地方乃至区域发展,地方政府势必转而选择发展其他产业,进而对核电厂址保护形成冲击。尤其是面对长时间的保护需求,地方政府很难坚守核电规划不变,部分沿海地区甚至考虑在核电厂址优先规划建设其他工业项目。
在此背景下,我国于2018年1月开始实施核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顶层法律――《核安全法》。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国家规划确定的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的厂址予以保护,在规划期内不得变更厂址用途,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周围划定规划限制区,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禁止在规划限制区内建设可能威胁核设施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的生产、贮存设施以及人口密集场所。
对此,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赵成昆告诉记者,包括核电厂址在内的核设施厂址筛选有明确且严格的安全标准和要求,除了要考虑地理位置、地震、地质、水文等自然因素外,还要考虑人口密度、废物排放、应急撤离等社会因素。“总体分析,国内厂址资源有限,必须提前做好储备和保护工作,以免厂址因环境发生改变或遭破坏而无法开发利用。”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16年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也曾明确要求,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2017年,中国工程院在《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支撑与保障》研究成果中指出,核电厂址资源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核电并达到一定规模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一方面应开发对核电厂址要求相对较宽松的核电新技术,另一方面要特别强调核电厂址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从长远考虑,保护核电厂址,是为核电未来规模化发展,以及在能源结构调整中发挥作用作战略性储备。”一位长期从事核电政策研究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中电联日前发布的《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2019)》(以下简称《展望》)明确提出,要实现2030年核电装机达到1.37亿千瓦的建议目标,从2020年到2030年,每年需投运6―8台机组。
有鉴于此,《展望》在提出“抓紧启动东部沿海地区三代核电项目,适时启动内陆三代核电项目,实现核电的合理布局和可持续均衡发展”的同时,也明确提出“加强重点核电厂址开发与保护,明确厂址开发与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核电厂址可用、够用”。
厂址长期保护与地方短期发展不相容
据了解,2008年,国家曾批准湖南、湖北和江西开展内陆核电前期工作,但自2011年项目搁浅至今,员工陆续离职,目前只有少部分人员留守现场保护厂址。此外,一些拟建待建的沿海核电项目也面临养人难、保护性投入少的问题。
“有些长期停滞的储备厂址,员工积极性大打折扣,大量人才跳槽,甚至有的厂址只剩下零星几个人。” 赵成昆告诉记者,“尤其是员工工资、日常开销、学习培训、公众沟通和科普等,每年都是笔巨大的开支。”
对于开支问题,某内陆核电项目负责人深有感触:“核电企业难以统筹前期工作安排,财务费用与管理费用居高不下,厂址保护经济压力日益增加。此外,厂址附近区域条件变化,如输电通道、取排水口位置等,可能增加后续论证工作的难度,项目开发成本会随之攀升。”
袁毅也告诉记者:“时间越长,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厂址周边环境也存在不断变化的风险,给后续论证工作增加难度,甚至可能对国家稀缺的核电厂址资源产生破坏。”